强达电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副经理宋世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世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经理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宋世祥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宋世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人数低于《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人数。 为确保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董事会正式选举产生新任董 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之前,宋世祥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董事 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 事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宋世祥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4 年7 月27 日至2027 年7 月26 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宋世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保税区鸿超翔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3,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2%。宋世 祥先生辞职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宋世祥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宋世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及董事会谨向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宋世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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